活動名稱:樂天好棒棒抽獎活動

活動辦法與獎項:

凡於活動期間(2015年9月18日~2015年10月1日) 於全聯社購買指定樂天製菓棒狀餅乾全系列商品,單筆消費滿$69元,憑購買發票上台灣樂天製菓官網登錄發票號碼及完整個人資料,即可參加抽獎活動,(中獎者需寄回包裝袋及發票影本),就有機會抽中大獎,登錄號碼越多中獎機會越大!

1.指定商品: Toppo巧克力夾心棒40g/分享包132g、Pepero杏仁巧克力棒/白巧克力棒/花生巧克力棒/雙層巧克力棒/雙層巧克力棒-草莓等品項。

2.獎品內容:全聯禮券$500元,共計40名

 

抽獎及公布時間:

1.中獎公布時間: 2015年10月7日(三)

2.回函截止時間: 2015年10月21日(三)

注意事項:

本活動為保護雙方權益,凡參加本抽獎活動獲獎者,必須遵守以下注意事項:本活動為保護雙方權益,凡參加本抽獎活動獲獎者,必須遵守以下注意事項:

1.發票需為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10月1日購買樂天棒狀餅乾商品(含Toppo與Pepero),中獎發票未顯示指定棒狀餅乾商品者視同無效,得獎者需妥善保管發票(或購買證明)及外包裝條碼以利查證兌獎,以上憑證遺失或非台灣樂天所進口之水貨品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
2. 本活動可累計抽獎,越早登錄抽獎機會越多。參加此活動之中獎者以中獎一次為限,恕不得重複得獎。

3.中獎名單公佈後,主辦單位於次一個工作日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,為維護中獎者的權益,登錄資料時請務必確認您填寫的資料無誤(包含姓名、手機、電話、e-mail、地址等),若因中獎者之填寫資料有誤而影響得獎權利,主辦單位將不另行補發獎項。

4.中獎人須在截止日(含當天)回函主辦單位登記領獎事宜。若未在指定時間內回覆,將視放棄資格,獎項亦不另行補發。中獎者於回函時必須附上得獎通知信、購買發票影本、身份證或護照之影本以作核實。

5.獎品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,000元,由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給中獎者。(有關「中獎獎金之扣繳稅款」以財政部發佈之條款為準)。

6. 消費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。

7. 本活動獎項以實物為準,不得將得獎資格轉讓他人、折讓現金或轉換其他獎項。

8.如有任何因郵務或不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寄出之獎項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
9.主辦單位-台灣樂天製菓股份有限公司保有對本活動之修改、更正或終止的權利,無須事前通知。

10.本抽獎活動限中華民國居民參加:主辦單位及員工、廣告代理商及通路經銷商皆不得參與活動,一經查證,立即取消資格。

11.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,將由主辦單位另以同等值之贈品取代之。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台灣樂天官網,恕不另行通知。

12.台灣樂天製菓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-010-001(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早上8:30~12:00,下午1:00~5: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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